11月14日,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事项。已办理预(现)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变更销售价格的,自取得预售许可证(或现售备案证书)之日起或自上一次调整申报价格之日起满 30天方可变更,其他事项不变。
东莞楼市新政:新房销售调价申报时间缩短为30天
11月14日,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事项。已办理预(现)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变更销售价格的,自取得预售许可证(或现售备案证书)之日起或自上一次调整申报价格之日起满 30天方可变更,其他事项不变。
11月14日,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事项。已办理预(现)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变更销售价格的,自取得预售许可证(或现售备案证书)之日起或自上一次调整申报价格之日起满 30天方可变更,其他事项不变。